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资助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提高学院科研水平,完善报销管理制度,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基本宗旨是拓宽学术视野,提升科研水平和学院影响力。
第三条 凡学院在编且在岗的专任教师,均可申请外出参加本专业省级以上学术会议经费资助。教师全额自费或利用科研课题经费外出参加各类学术会议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并申请资助者,应符合以下各项条件并事先得到学院批准:
1.外出参加的学术会议应当满足学院学科建设需要。
2.申请者本人获得会议举办方的书面邀请函,原则上应提交被会议举办方接受的会议论文。
3.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每次参会人员的会务费不得超过1000元/人。
4. 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教师若与教学、学院工作等事情发生时间冲突,应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办理调课、请假等手续。
第五条 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并申请资助者,应当履行以下申请手续:
1.申请者须填写《信阳师范学院mk体育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见附件)。
2.申请者应提交有关参会材料,包括会议邀请函复印件、被会议举办方接受的会议论文复印件、会议议程复印件等。
3. 教研室主任在审核以上材料的基础上,签署意见后报主管科研副院长签署意见,最后由学院院长审批。
4.申请者向科研秘书提交一份审批复印件存档。
5.申请者在学校科研处网站自行登记所参加的学术会议情况。
第六条 在参加学术会议结束后的第一次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获资助参会人员应向全体教职工汇报学习见闻与心得,要在本院新闻网上通报(含参会图片),并将相关材料留存科研秘书处。
第七条 每年学院将以适当方式公布上一年度学院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资助情况一览表,接受群众监督。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修改权和解释权归mk体育党政联席会议。
附件:信阳师范学院mk体育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doc